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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2   浏览次数:453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在2015年6月1日6月30期间,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以安全生产隐患查治理为重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开展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板、宣传标语、电子大屏幕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生命线的理念,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保卫部门将通过校电视台和发放视频资料的方式,组织师生员工观看《生命不能重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深刻汲取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开展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活动。各单位应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教育生产一线岗位职工要遵章守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学校将对特种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开展隐患清查和治理工作各单位应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再次开展“回头看”活动,清查治理各类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一些因故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届时,保卫部门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和督促
    五开展安全生产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针对实验室、生产车间、人密集场所组织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推动事故应急体系的进一完善防止事故扩大和带来更大的损失。
    六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2015年6月18日20日,保卫处将依次在一校区学苑楼食堂门、科学园食堂门、二校区五公寓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面向师生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
各单位充分认识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部署,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师生员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于6月30日前报保卫防火技安办联系人:宋彬电话:86414090-2051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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