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全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790
来源:今日哈工大
关于做好2015年全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

近日,省、市政府召开了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春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2015年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春防工作要求,进一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做好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季风高物燥,即将进入大风天频发的高火险等级天气时期,各单位应充分认清春防时期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时刻提高警惕,强化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并组织开展本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

二、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校园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屏、宣传栏等及时宣传春防工作动态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和培训,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学工部门、团委及各院系应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参与并支持学校消防安全公益事业。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要在“4.17”消防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保卫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指导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卫部门及各单位在坚持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针对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特点,抓住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品、明火使用、电气及高温高压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签订整改责任书,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加强“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夜查和错时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节日期间校园消防安全。

四、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全校各单位应严格落实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禁火的规定,提高火险意识,关注气象部门大风天火险预报,及时下达禁火命令。动力部门严格电气焊施工现场的监管,落实必要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作业;基建部门切实加强基建工地明火作业及施工现场的监管;物业管理部门及时清除校园残存的枯枝杂草,严禁大风天焚烧垃圾;物业及保卫部门加强大风天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大风天室外吸烟、玩儿火或明火作业等违规行为。同时,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火电气源的管理,强化燃气设备、电气线路、高温用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春防工作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工作总结于5月31日前上报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办公楼110室,电话:86414090转1101)。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